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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引人关注的悬赏公告。
公告指出,一位名为陈姣的28岁女性,因未能偿还高达6018407.60元的债务,被列为被执行人。
值得一提的是,这名女子颜值超高,身材也好!
为了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,打击逃避执行的行为,法院决定采取悬赏措施,鼓励公众提供陈姣的财产线索。
具体悬赏条件为:任何能够提供有效且未被法院掌握的财产信息,并协助法院成功执行到位的举报者,将获得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10%的奖励。
悬赏有效期直至案件完全执行完毕为止。法院同时承诺,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。
案件发生以后,有网友表示,这简直就是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公然挑战!一个人欠下如此巨额债务,不仅不主动偿还,还玩起了躲猫猫,真是让人愤怒。
也有网友表示,悬赏60万寻找线索,这数字听起来就让人心惊。难道正义的实现竟要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吗?
那么,法院为何要发布悬赏公告呢?
发布悬赏公告是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措施,旨在调动社会力量,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。
当常规执行手段难以奏效,如被执行人刻意隐藏财产或下落不明时,法院会采取这一方式,以期提高执行效率,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另外,悬赏公告中的奖励机制是否合法呢?
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法院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,对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并协助执行到位的举报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。
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对举报人贡献的认可,也符合促进案件执行、维护司法公正的初衷。
然而,奖励的具体比例需在合理范围内,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确保悬赏执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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