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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再被“卡脖子”!现在,建造师个人就能强制注销注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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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0-11 20:52:5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铁子们,以后怎么用证就由自己主宰了!

广东发布《关于调整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》,明确:

1、一级注册建造师、二级注册建造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、二级注册建筑师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人员,可以申报强制注销业务,而且无需提交书面材料。

2、自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。


之前,我们就讨论过“证书被占用、没办法注销”等问题。

解决方式通常有两种:一、持证人和用证单位协商自行处理;二、持证人拿着规定材料去相关部门窗口申请办理。

无论哪一种,对于持证人来说都是费时、费精力、费口舌的。

现在好了,广东这条通知直接让建造师用证不再受人钳制。

有人撑腰的感觉真好!


《通知》原文如下:

关于调整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

各有关企业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:
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办事群众,自2024年10月8日起,我中心对强制注销业务办理方式进行调整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可办理强制注销业务的专业类型
一级注册建造师、二级注册建造师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、二级注册建筑师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。
二、业务办理方式
申请人登录“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(网址:https://szjt05.gdcic.net/)”按专业申报强制注销业务,无需提交书面材料。申请材料符合强制注销要求的,将在“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gdzczx.gdcic.net/)”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,我中心将在相应注册系统进行办理。
三、操作指引
申请人在办理强制注销业务过程中有疑问的,可查看“强制注销操作指引”(见附件)。

附件:强制注销操作指引.docx
附件下载链接:
http://gdzczx.gdcic.net/     

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与安全监测中心
2024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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